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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25575/2017-03888 主题分类: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其他
发文机关: 辐射处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13日
标  题: 0#110kV站原址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3日
主 题 词:    
       


0#110kV站原址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0#110kV站原址重建工程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与洞庭路交口东北侧

天津泰达津联电力有限公司

天津市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开发区0#110kV变电站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与洞庭路交口东北侧,现状为半户内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50MVA×3,电压等级为110/35/10kV。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地区发展用电需求,泰达电力计划实施0#站原址重建工程。本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为:更换三台50MVA主变及其相关设备。新建变电楼1座,占地面积1425.46m2,建筑面积3538.12m2。0#站重建后为户内式变电站,主变规模、接入系统方式与现状保持一致,规模仍为3×50MVA,电压等级110/35/10kV。出线回路数及各侧接线方式根据负荷要求进行调整。本项目总投资12456万元,预计20191月建成投入运营。

2、施工期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等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各项防尘减噪减振措施,并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和废水实行无害化管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3、运营期环保措施:① 电磁辐射:变电站设备的金属附件,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主变压器外壳采取良好的接地措施。②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化粪井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③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电器设备,选用低噪声冷却风机,变压器底部加装弹性防振支架或刚性弹簧或橡皮垫进行减振。④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0171113  —201711 1 7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