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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25575/2017-04153 主题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文机关: 行政审批处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标  题: 天津树志达金属表面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金属制品热镀锌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主 题 词:    
       


天津树志达金属表面热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金属制品热镀锌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年加工5000吨金属制品热镀锌生产线项目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八里台工业园区建设四支路

天津树志达金属表面热处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天津树志达金属表面热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场地租用天津仁发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厂房(包括部分厂区,部分生产车间、办公室及工具间、库房等)建设年加工5000吨金属制品热镀锌生产线项目。本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为:厂区中心点卫星坐标N38°573.32"E117°1939.95"。租赁场地4000m2,厂房建筑面积2115.55m2。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产品为各类汽车电子产品配套用镀锌件,生产规模为5000t/a。本项目总投资12456万元,预计20191月建成投入运营。

2、施工期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等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各项防尘减噪减振措施,并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和废水实行无害化管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3、运营期环保措施:①废水:车间脱脂、水洗等各类生产废水混合后全部进入厂区自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3/d。职工盥洗废水依托租用场地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并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表1三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项目废水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② 废气:酸洗工艺采用密闭生产工艺,盐酸雾废气经集气收集后进入车间外吸收塔处理,设计处理效率为95%,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由15m排气筒P1排空,排气筒高度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满足标准要求。助镀工序、烘干工序和热镀锌工序氨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P2排放,废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满足标准要求镀锌锅颗粒物经镀锌锅配套的侧向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车间外布袋除尘器处理,经除尘器处理后锌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经15m排气筒P2排放,排气筒高度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满足标准要求。抛丸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效率设计为99%,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经15m排气筒P3排放,排气筒高度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满足标准要求。③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电器设备,消声、减振、隔声等,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④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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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